公司新闻 行业资讯

高速路遮挡号牌的危害分析及治理对策

发布时间:2010-07-06 08:15:00阅读次数: 分享到:
    近几年来,随着科技强警和道路交通管理的系统化、信息化、自动化的快速发展,区间测速系统建设等科技项目也随之迅猛发展,电子雷达测速仪、数码摄像设备等高科技装备在日常交通管理中也逐步推广,对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不少驾驶员为了逃避交巡警部门的测速和查处,纷纷采用各种办法故意遮挡号牌,表现形式多种多样。遮挡号牌已悄然成为各类违法行为中比较普遍的现象。而可怕之处就在于,不少驾驶员却麻痹大意地认为,这只是一种“违法了要不了性命,抓住了大不了受罚”的违法行为,全然不觉其背后的安全隐患。因此,整治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原因

  谁都知道把自家车牌遮挡着行驶要冒被查处的风险,然而,这种现象却并不少见。明知这是违法行为,车主偏偏还要这样做,其中必然有着深层次的缘由。

  (一)驾驶员对超速违法的主观故意,导致其违法行为的发生。高速公路视线良好、车道宽阔、路面平直、行车稳定,行车速度快是理所当然的。而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往往容易被忽视,有些驾驶人的法律观念淡薄对超速危害性认识不够,导致了超速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他们为防止被监控、受处罚,便耗尽心思在车号牌上大作文章。

  (二)处罚力度偏小,起不到震慑作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警告或200元罚款,记6分,而在高速公路上超速20%%未达50%%的罚款100元扣3分;超速50%%以上未达80%%的罚款500元扣6分;超速达到或超过80%%的罚款1500元扣6分。如果长途一路超速行驶,可能被监控设备多次抓拍处罚,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即使被抓也只能处罚200元。众多企图超速行驶的驾驶人在计较损失大小后,基本上都会选择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来实施超速。违法当事人在计算违法成本时仍存在侥幸心理,无形之中助长了此类违法行为的蔓延。

  (三)在高速公路上违法行为查处难度大,给违法当事人可乘之机。在高速公路上,由于全封闭交通和行车速度快的特殊性质,交巡警查处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难度很大,一般只能在服务区或者路口巡查时发现、查处,即使在巡逻过程中被发现,因为速度快,交巡警拦截或追缉难度大、危险性高,查纠此类交通违法也比较困难。

  二、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从表面上看,以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或者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变造、伪造机动车号牌以及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等方式规避“电子警察”监控的行为,只是为了躲避“电子警察”、逃避公安交通部门对其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但其危害性远不止此:

  (一)严重扰乱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秩序。因为这类机动车不挂号牌或号牌被遮挡,它就失去了监控,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得到处罚。更为甚者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往往因侥幸心理认为自己车牌已被遮挡,他人难以发现从而选择驾车逃逸,会给交巡警部门开展工作造成更大的困难,拖延了对案件的侦破速度和方向,加大了案件、事故处理的难度,给人民群众造成极大生命财产的损失。

  (二)加大了道路交通安全的事故隐患。此类机动车驾驶人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就是为了超速行驶,由于有恃无恐,不担心被拍照,因而驾车时出现超速、随意变道、违法停车等肆意违法行为,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三)侵害了其它守法车主的切身利益。故意遮挡号牌交通违法行为的泛滥促使遮挡的手法也是花样百出,比如一些将“F”加一条白边就变成了“E”,甚至将“C”加一条白边就变成了“O”等恶劣的手法,本人就查处了几十起类似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严重侵害其它守法车主的切身利益,而且损害了我们公安部门的形象,同时也增加了交管部门工作量。

  三、整治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措施

  面对日益增加的在高速公路上实施故意遮挡车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高速公路管理者应当加大整治故意遮挡车号牌违法行为的力度。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治理:

  (一)抓宣传,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交通安全宣传是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治本之策。一是可以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出入口有针对性地加大对超速违法行为和遮挡车号牌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的宣传力度。二是加大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的宣传,让他们教育好、管理好本单位驾驶人。三是组织民警深入到辖区工地、客运站、婚庆公司等易发生故意遮挡号牌违法行为的地点进行安全教育,以实际案例让群众充分认识到该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四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对遮挡车号牌违法行为及由此引发超速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进行报道,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狠整治,营造长期高压严管态势。一般情况下,遮挡车号牌行为被查处后,超速违法行为则躲过了测速设备的监控,一般不会受到处罚,违法行为人也就有了即使被查,经济损失也更小的侥幸心理。因此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有必要结合其超速行为进行并处。通过与征管所、监控中心配合,截获遮挡车号牌违法车辆后,可调取相关监控记录,结合交巡警部门的测速记录,收集其超速的证据,形成证据链,从而进行多项违法行为并处。使违法行为人得不偿失,从而消除遮挡车号牌可以逃避超速被处罚的侥幸心理。

  (三)重科技,形成监控网络全程拍录。加大对科技强警的支持、投入与保障,增加高速公路的监控设备,形成监控网络,当遮挡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车辆进入监控范围之后,能够对其违法行为及运行轨迹进行全过程拍录。并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实行必要的更新升级换代,提高科技含量,既要注重交通技术监控记录数据的质量与效果,又要确保不影响机动车驾驶人正常操作;既能够在白天正常工作,又可以在夜间有效运行;既可以监控记录机动车尾部信息,又可以监控记录机动车前部信息。通过技术更新,功能拓宽,迫使涉牌证违法行为的驾驶人无处藏身,无路可逃。

 

                               来源:中国警察网

版权所有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8 皖ICP备17011049号-1 皖公网安备 34070202000048号
百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