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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浙皖鲁四省试点车辆违法信息联网

发布时间:2011-05-13 09:10:00阅读次数: 分享到:
      本报讯 记者赵家新、通讯员陈卫报道:从4月8日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四省联合开展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集中整治行动,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遏制一次死亡5人以上重大事故,力争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与此同时,四省正在进行交通违法信息省际联网试点,一旦联网运行,客运车在外地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回到本省后照样要被处罚。
      江苏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总队长李文武对记者说,长期以来,车辆的交通违法信息在省际之间不能互通,致使越省车辆违法行为十分普遍。目前,江苏、浙江、安徽、山东等地正在进行交通违法信息省际联网运营的试点,江苏的交通违法信息平台已经搭建完毕,其他参与试点的省市今年完成信息平台搭建后,实现联网运营。这样,外省车辆在联网省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行为地交巡警部门可以通过平台传给车辆所在省份进行处罚。省际联网后,客运车辆首先被纳入违法信息省际联网平台,小轿车、出租车等车辆随后也将纳入。
      据了解,四省此次联合开展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集中整治期间,四省交巡警部门还将采用区域异地调警、多警种联合作战、设立临时警务站等方式,针对重点违法行为,实施联动查处。对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抄告制度,对违法车辆依法处罚后,一律抄告车辆所在地公安交管部门,再由当地交管部门通报所属企业,督促企业处理和整改。[版权所有 中国警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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